新安热线摘 为图潇洒,滁城男子余某先是虚构收入证明,拿到银行的大额度信用卡,继而刷卡20余万用于买车。可到了还款的节骨眼上,余某却躲了起来。近日,因恶意透支,余某被琅琊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课以重刑。
早在2010年9月,余某便在滁城一家银行申办了信用卡业务。到了次年5月,余某通过提供虚假的收入证明,将该卡的信用额度大幅提高。随后,余某便用这张信用卡,在一家公司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刷卡透支25万元。继而,余某将透支所得大部分用于购买一辆轿车,余款则被其挥霍。驾着轿车“潇洒”一个多月后,余某将车转卖他人并离开滁州。当还款期至后,尽管银行以多种方式催款,余某却置之不理,甚至改变了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截至2011年12月31日,余某共欠下银行信用卡的透支本息共计258547.19元。
前不久,归案后的余某被带上法庭。最终,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同时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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