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元旦放假前一天晚上,警车居然在超市门口停了半个小时,还有人提着大小购物袋上车。”1月6日中午,广德县的黄先生向记者反映,2012年12月31日晚上20时许,一辆警车涉嫌公车私用去超市购物。记者调查得知该车为广德县公安局所有,开车的驾驶员为该局聘用人员,私用情况属实。


  爆料:元旦前夜警车私用去超市购物


  2012年12月31日晚上20时许,广德县的居民黄先生开车路过该县万桂山路时,在一家大型超市前,一辆警车引起了他的注意。


  黄先生看到,这辆警车就停在路边,没有熄火,驾驶座上一位中年男子在玩手机。“这么晚了,警车停在超市附近,难道是在办案么?”出于好奇,黄先生在警车后面停下观察。大概过了半个小时,两位疑似母女的人从超市出来,拎着几个购物袋上了警车。黄先生怀疑,“这辆警车不是办案,而是公车私用来超市购物。”


  黄先生还把该事发在了百度广德县的贴吧当中,引起了不少议论。


  调查:驾驶员称是下班后的顺路行为


  1月6日下午,记者调查得知,这辆警车的使用单位是广德县公安局。随后,记者联系上了广德县公安局,一位自称姓卫的男子给出了回复。


  卫师傅称,自己今年已经51岁,在该县公安局开车已经有13年。这辆警车是2012年4月份正式上路,“主要是一位分管治安的副局长用车。”


  卫师傅称,当天晚上他开车送副局长回家。返回途中接了妻子和女儿,路过超市时,妻女考虑到第二天是元旦,就顺带买了点东西。车子停在路边等了半个小时左右,之后,自己把警车开回公安局。对于自己的行为是否违规,卫师傅表示这是下班时间的顺路行为。


  进展:将酌情进行处理


  对此,广德县公安局政工室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已经向涉事的驾驶员了解了情况,可以证实这的确是公车私用,但性质并不是很恶劣。该人士称,该驾驶员虽然并非正式民警,但当晚的做法是不合适的,会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此事,然后酌情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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