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网摘  年关已近,网购更加火爆,快递行业运单大幅增长。省消协专家告诉记者,近期关于快递行业的投诉有明显上升趋势,其中不少都是快递行业霸王条款引发的消费纠纷。对此,专家剖析了几个较为常见的霸王条款并给出了消费提醒。


  条款一:“未保价物件丢损,按运费的三到五倍赔偿。”


  点评:这是一条在快递业较为流行的格式条款,但是快递企业单方面对于最高赔偿限额的预先规定并不合规。综合相关法律,对贵重物品,快递公司有提醒保价的义务但无强制购买的权利;未保价快件遭遇丢损,消费者有权按照民事法律规定主张“照价赔偿”。


  条款二:“如果外包装完好,快递公司对货物的内在数量、质量、损坏均不负责。”


  点评:根据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相关规定,消费者有当面验收快件的权利,即使签字后,现场拆包发现快件有异常,包括数量、质量、损坏等情况,消费者也有权在快递单上注明异常情况,保留追偿的权利。


  条款三:“玻璃、陶瓷等易碎品损坏不予赔偿。”


  点评:对于易碎、易损货物,快递公司自托运时就应当更加谨慎,一旦承接了业务,就要承担必要的责任,而不是将责任转嫁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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