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网摘 与他人内外勾结,弄虚作假,半年内违规办理近千万元授信额度信用卡,按比例收取好处费。近日,芜湖市镜湖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和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芜湖市某银行行长添某有期徒刑13年。
添某担任芜湖市某银行行长期间,伙同芜湖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经理文某,内外勾结,由文某事先联系好客户,添某指使客户伪造申请材料,负责具体办卡事宜,等信用卡办成之后,按授信额度10%的比例收取好处费。从2011年3月至2011年11月,添某共为40多名客户违规办理50多张白金信用卡,授信总额度近1000万元,收受好处费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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