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网摘  安徽省宿州市城管部门自今年6月以来,通过捆绑水费的方式强行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原本属于小区物业收取垃圾清洁费,这一做法引发了当地市民的不满。


  区区6元垃圾处理费何以变成了“唐僧肉”,引起当地有关部门的争抢?
  水费捆绑垃圾费,不缴费?停你水!


  居民用水与缴纳垃圾费原本风马牛不相及,可在宿州这两项收费却捆绑挂钩起来。张小飞是宿州市北苑小区附近的住户,今年6月以来,他家先后被当地供水公司停了两次水,原因就是未缴垃圾费。


  张小飞告诉记者,今年6月,供水服务公司的缴费单里突然多出一项“代收垃圾处理费”,6月的费用是3元,到7月份涨到6元,每月代收一次。因为对新增的收费依据和收费方式感到不满,8月份他拒绝供水公司代收这一费用,很快他家便被停了水。


  迫于无奈,张小飞不得已补缴了费用。但到了10月份,气愤不过的他再次拒缴供水公司代收的“垃圾处理费”。很快,他家再次被停水。


  和张小飞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好几户。记者在他家楼下看到,水厂的欠费通知已经贴在楼道口,通往这些住户家中的自来水阀已被关闭。


  在该市供水公司缴费大厅,一位收费工作人员表示,代收垃圾费是上面安排的,电脑系统将两个收费项目捆绑在一起。如果不交垃圾费,就缴不成水费,自来水公司就视为欠费,随时可以停水。


  这位工作人员承认,自从垃圾费和水费捆绑征收以来,市民意见很大,“但我们也没办法,只能按照上面要求办”。


  收费理由牵强,行为越俎代庖


  记者了解到,宿州市2011年出台了《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开征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为城市居民每户每月3元。同时规定城市居民缴纳的市容环卫清扫保洁费与垃圾处理费归并征收,每户每月6元。


  负责推进此项工作的宿州市城管局副局长叶发林坦言,这两项收费放在一起征收“确实有欠妥当”。前一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的文件开征的;后一项是经营性有偿服务费,一直由街道、物业等提供环卫清洁服务的单位向老百姓收取。


  尽管明知不合适,宿州市还是将两费合并征收。区区6元钱为何政府部门如此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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