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网摘 12月6日上午,河北籍的马某早饭时滴酒未沾,却因醉驾被交警查获,民警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进行刑事处罚,吊销其驾驶证。原来这是“隔夜酒”惹的祸。
12月6日上午9时许,无为县交警大队民警在无为县城的道路上执行例行巡逻任务,发现一辆小型面包车未悬挂号牌,遂拦停进行检查。 “车窗玻璃摇下来,一股浓浓的酒气。 ”与司机对话中,明显闻到酒气。
经查,面包车驾驶员姓马,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县人,长年在无为县城租房做标准件批发零售生意。当日,经现场检测,马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85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车。
“我今天没喝酒!上午吃的稀饭啊。”马某大喊冤枉。他说当天早上根本就没有沾酒,但头天晚上确实喝了酒,距离被查已过了很长时间。当晚,因河北老家朋友来访,他便喝了五交警建议酒后24小时内莫开车两高度白酒。6日清晨,他乘坐大巴返回无为县城租住地,在家吃了两碗稀饭。当日,安徽省芜湖市疾控中心物证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马某驾车时所抽取的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55mg/100ml,已超出国家发布的醉驾标准近一倍,涉嫌犯危险驾驶罪。
交警对此建议:为保险起见,喝酒后最好24小时内不要开车。此外,还有一个办法可判定是否能安全驾驶:单腿直立,另一只脚距离地面15厘米以上,脚底跟地面平行,持续30秒。如果在30秒内发生左右摇摆15厘米以上,发生为保持平衡而单脚跳的现象,或维持不了30秒就把提起的脚放下,说明你暂时丧失驾驶能力,不能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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