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网摘  许大娘今年搬进包河区滨湖春天小区,想要开通暖气却被物业告知:想通暖气必须先缴纳去年和前年的“管道损耗费”。

 

  开今年的暖气交前两年的钱

 

  上月10日左右,小区内张贴供暖通知:欲新开通暖气的业主须先缴纳2010年和2011年供暖费的30%作为管道损耗费,方能开通暖气。以面积测算,许大娘两年耗损费1244元。许大娘很困惑:今年刚搬来,前两年的损耗费与己何干?与物业沟通无效下,许大娘无奈交钱。同一小区的孙先生也被迫交了这笔损耗费,而该情况去年就发生过。

 

  相邻的望湖城桂香居·紫桂苑与滨湖春天一样同属外滩物业公司管理。虽属同一物业,但集中供暖收费标准并不相同。紫桂苑小区的许女士介绍,暖气费按每立方米17.5元收,开通前须预交一年费用,年终结算多退少补。范先生则表示,紫桂苑开通暖气时不收前两年损耗费,“但开通时每户须缴500元开通费;年终结算时每户收近500元的损耗费、维修费等。 ”

 

  物业:钱用于回收设备成本

 

  外滩物业滨湖春天管理中心的仓姓经理告诉记者:相关收费标准已取得了业委会同意,并无不妥。他解释,暖气供到小区后要经泵房输送至居民家中,维护这些泵房设备需要钱,收前两年损耗费只为收回设备维护成本。

 

  物价局:业主不同意收费就得改

 

  合肥市物价局商品价格处处长罗为民表示:按照《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非城市集中供暖的小区,应本着收支相抵原则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确定供暖收费标准。若居民多不赞同,则应修改收费标准。此外他还提醒,该物业公司今年刚入住小区,要收损耗费必须先确认两家物业公司债权是否交接。他承诺近期会给许大娘一个满意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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