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网摘 市民小朱(化名)在合肥蒙城北路与荷塘路交口的一处小区购买了一套89.74平米的商品房,买房一年后,开发商未按合同交房,业主小朱无奈退房,双方为违约金赔偿起了争执。11月30日,庐阳区法院两名法官来到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街道桃花园社区“金牌调解室”进行诉调对接。有些特殊的是,除了当事双方代理人外,现场还有作为第三方的街道结对律师万运火,参与本次调解。
调解一开始,谢法官陈述了具体案情。去年10月,小朱在蒙城北路与荷塘路交口的一处小区购买了一套89.74平米的商品房,总价值45万元,付了首付款14万元,后办理了银行按揭。自今年4月1日起,小朱开始每月按时缴纳2300余元的贷款。本来按照合同约定,7月4日应该交房,但等了一个多月后,小朱仍然没有收到交房通知,在售楼部询问了几次也无功而返。8月10日,他向开发商提出了退房申请,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全部房款和违约金13000余元,同时按照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以及提前还贷产生的利益。可是双方在违约金和利息赔偿问题上存在分歧,无奈之下,小朱将开发商起诉至庐阳区法院。
“我作为中间人,希望大家在法官的主持下都能坐下来,平心静气地谈一谈,协商解决方案。”看到当事双当都坚持己见,一直沉默的万律师居中调和,“小朱的诉求并不过分,希望被告代理人酌情考虑。同时,念在被告积极调解的态度,小朱是否也退让一步”,稍作停顿,万律师提出了一个具体的赔偿方案。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当事双方初步达成调解协议:开发商退回全部房款,并支付给小朱违约金和利息损失,总计共49万余元。在万律师的见证下,法官提议让当事双方回去补充材料,待材料齐全之后,再制定调解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确认。
据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街道桃花园社区工作人员介绍,今年5月结对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金牌调解室”,律师以中立的身份、专业的素养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时,一方面可以避免争议双方直接的对峙,预防矛盾激化,另一方面,即使当事人诉讼至法院,但通过诉前调解,当事双方的心理期望值都已经有所保留,在诉讼阶段不会做太多无谓的争执,也有利于促进案件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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