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愿意将店面租给企业,不租给个人做生意。”该店面女房东得知这对夫妻欲做个体户生意拒绝道,“女人街人气以后是否回升,谁都说不准,一个月6万元的租金,个人很难承受得住,所以我只想租给有强大实力的企业。”

 

  在小编询问该店面是否售卖时,女房东声称不会出售,“我可以转让给你对外出租,但必须签订5年以上的合同。”

 

  小编在走访中了解到,像这位女房东将房子转让给他人出租的房东有很多。不少房东为图稳定的利益回收,于是签订相对较长年限的合同,将房子转让给他人,这样接手者可以抬高租金从中赚取转让费。

 

  在太阳城二楼一处仅8平米店面前也挂着“急转让”的广告牌。据了解,该店一个月租金1500元,但租客必须向“二房东”交纳2万元的转让费。

 

  “正因为多重转让与委托拍租,抬高了女人街的店面租金。”太阳城百货公司办公室的王姓负责人说道,“但我们把店面租给别人后,在租赁合同期限内也无权插管他们的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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