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网摘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蚌埠市新农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2013年蚌埠市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将由原来的50元提高到60元,财政补偿提高到280元,人均筹资标准将达340元。
2006 年蚌埠市首先在怀远县开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试点,2007年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和淮上区开展试点。 2008年起,蚌埠市所有县、区均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今年,蚌埠市的新农合参合农民已达到260.7万人。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对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构建和谐社会,保证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广大参合农民从中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2006年怀远县新农合开始试点时,总筹资规模不到5000万元,经过几年的努力,各级财政投入不断增加,2012年我市260.7万农民人均筹资标准已经达到290元,新农合总筹资规模达到7.56亿元;2006年参合农民住院实际报补比例不足30%,今年前三季度我市新农合实际住院补偿比已达到62.96%,在全省处于较前位次;2011年开始,我市开展门诊统筹试点,今年前三季度,我市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达631.90万人次,新农合受益面显著扩大。目前,我市各统筹地区补偿封顶线均在20万元以上,远高于国家规定标准。
据了解,2013年新农合筹资中,凡属蚌埠市农业户口的居民,不论年龄大小,只要以家庭为单位按照标准缴费,都可以参加新农合。农村户口的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跟随家庭成员一起参加新农合。失地农民可选择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农村五保户、低保户、计生优抚对象等个人缴费部分,将由民政和人口计生部门按有关政策规定代缴参合资金。缴费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广大农村居民应合理安排缴费时间,及时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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