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网摘 多年来,药品安全领域的诚信缺失一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尤其是毒胶囊事件曝光后,社会对药品安全问题的反响十分强烈。建立“黑名单”制度,惩戒失信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完善行业禁入和退出机制,无疑是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得力措施。
近日,铜陵县全面实施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制度规定,下列情形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被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者被吊销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造成严重后果,被吊销证照的;在申请相关行政许可过程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批准证明文件的;在行政处罚案件查办过程中,伪造或者故意破坏现场,转移、隐匿、伪造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以及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因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其他因违反法定条件、要求生产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导致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的,或者具有主观故意、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这项制度对纳入“黑名单”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并在县政府网和食品安全监管局门户网站公布违法其行为记录,供社会查询,推进全县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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