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网摘 来芜湖住宾馆的何某、朱某、张某三人,,误入他人房间后,见客房内有17000元,三人选择了“随手牵羊”。昨天,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以偷盗罪别离判处三被告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赏罚金3000元。
本年7月24日晚,何某等三人走进芜湖某旅馆,处事员为其挂号入住605房间,一时疏忽,旅馆处事员将615房间房卡交给了何某。何某等人走进 615房间后,发明电视机边上有一个皮包,打开后发明包内有现金17000元,三人遂将包内现金拿走,并以旅馆情形欠好为由退房。受害人回房后发明包内现金不翼而飞报警,芜湖警方很快将何某抓获,何某交待了本身的犯法究竟,并奉劝伴侣朱某、张某投案自首,退还了所有赃款。
(责任编辑:冯萍)
【重要声明】:新安热线刊载此文仅为提供更多信息方便网民阅读目的,并不代表新安热线同意文章的说法或描述,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