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图:中方船只封锁在黄岩岛环礁入口处
进入2013年,菲律宾继续在南海问题上挑事。
新安热线摘 菲律宾外长德尔罗萨里奥昨日宣称,为了解决菲中两国在南海的领土争端,菲律宾已将中国告上了国际法庭。“我们希望仲裁法庭基于国际法做出如下裁决:判定中国必须尊重我们在南海的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和毗连区的领海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停止侵犯我们权利的非法行为。”德尔罗萨里奥说,菲律宾已在南海争端上用尽了一切可能的措施,如现在再不采取“法律行动”,就只能接受“既成事实”。
当日13时,菲副外长拉扎罗将此事知会了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马克卿。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在一份声明中说,马克卿大使重申了中方的原则立场,并强调中国对南海的岛屿及周围水域拥有不可争辩的主权。中方强烈认为,有关南海争议应该通过有关双方谈判解决。
仲裁程序中国不会接招
昨日下午,在菲律宾外交部大楼内,菲总检察长加尔德雷萨宣读有关申明,他声称中国在南海的“九段线”主张违反了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条款,“侵害”了菲律宾的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
德尔罗萨里奥随后表示,上诉国际法庭是当前解决菲中南海争端的唯一选择,“解决南海争端有政治、外交和法律三种途径。目前来看,以国际法来捍卫国家利益和领土完整,能够为该问题找到长久的解决方案。”他宣称中国是菲律宾的“朋友”,“国际仲裁法庭就是通过和平、和睦的方式解决友好国家之间的领土争端问题。”
尽管这场官司还未真正开打,但菲方却似乎已看到了胜利的曙光,德尔罗萨里奥说:“我们相信,我们握有基于国际法的有利证据。当然,像所有诉讼一样,很多时候还有许多不同因素要考虑,但更重要的是,我们有能力在一个独立的国际法仲裁法庭面前,呈交一份反驳中国主张的有利证据,以此来捍卫国家利益和领土完整,我们坚信国际法前,各国平等。”
菲律宾外交部昨天承认,仲裁程序处理类似问题可能需要三至四年。上海社科院海洋法问题专家金永明指出,关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任何国家可以在签署、批准或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时,或在其后任何时间,有自由用书面的方式选择一个或一个以上方法,即依靠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法院、仲裁法庭、特别仲裁法庭解决。如果争端各方未接受同一程序以解决这项争端,除各方另有协议外,争端仅可提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所规定的仲裁。
金永明指出,换言之,相关国家如果选择了解决争端的同样的方法,则可在它们之间利用同一程序;如果相关国家没有选择同样的方法解决争端,则可以采用仲裁的方法解决争端,但是否采用仲裁的方法解决争端,必须得到他方的同意;如果一方选择的方法想让他方适用,必须得到他方的明确同意,否则不能提交该方法解决争端。
金永明指出,鉴于中国与他国的海洋划界问题众多,中国又不想通过国际性机构解决争端,所以,中国于2006年8月25日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规定,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了书面声明,即对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涉及海洋划界、领土争端、军事活动等争端,中国政府不接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5部分第2节规定的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可见,对于与中国之间存在的海洋问题争端,不适用裁判制度,将由相关国家通过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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