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南海上的越南武装渔船
新安热线摘 在越南刚生效的海洋法内文中,擅自将西沙及南沙群岛纳入主权及管辖范围,对此台“外交部”表达严正抗议,强调越南主张已属非法,台方一概不予承认。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消息,越南国会在去年6月底通过《越南海洋法》,其中7个章节,该法内容涉及领土部分,包括黄沙群岛(即西沙群岛)和长沙群岛(即南沙群岛)。该法除了强调要采取必要措施保卫越南海域、主权,更明定海上巡逻和检查力量。
对越南海洋法内容,台“外交部”表示,无论就历史、地理及国际法而言,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东沙群岛及其周遭水域俱属“中华民国”固有领土及水域,主权属于“中华民国”,不容置疑。“中华民国”对该4群岛及其水域享有一切应有权益,任何国家无论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予以主张或占据,都属非法,一概不予承认。
“外交部”强调,“中华民国”政府一向秉持“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和平互惠、共同开发”的基本原则处理南海争端,再次呼吁相关国家,应依据国际法的原则与精神,勿採取任何影响和平稳定的片面措施,台方希望以对话代替对抗,和平解决南海争端。
大陆方面早在31日就已对外表态。大陆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表示,中国大陆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越南的任何行动,都是非法、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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