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喆
歌手陶喆6年前因右手食指骨折,到台湾某医院开刀,他不满术后手指僵硬,无法机动地弹吉他、钢琴,影响收入,向医院及主治医师陈弘毅求偿医药费、待遇丧失与安抚金共441万余元(新台币,约合88万元人民币),但法院鉴定陶喆败诉。
陶喆2006年4月初在美国洛杉矶骑摩托跌倒致右手食指骨折,隔天他依原打算返回台湾并到医院看诊,主治医师陈弘毅诊断以为,陶喆右手食指枢纽内骨折且移位,施以牢靠手术复位。不外术后陶喆不满手指僵硬,无法机动弹吉他、钢琴,已影响其演艺收入,愤而提告求偿。院方与陈弘毅则暗示,手术切合通例没疏失,且陶喆过后另在其他诊所就诊,无法证明后遗症与手术有因果相关。
法官以为,大夫未违背医疗通例,且陶喆术后确有到其他医院诊疗,后遗症是否与手术有关很难认定,因此判陶喆败诉。
(责任编辑: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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