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
于文凤
于文凤入禀状
据香港媒体动静,周星驰的前女友于文凤入禀高档法院,向他催讨近7,000万港元(约合5700万人民币)投资豪宅的佣金。
于文凤帮周星驰理财13年
于文凤指出,本身与周星驰在一路13年,于2010年3月正式星散。在两人谈爱情的13年中,于文凤一向接受周星驰的理财参谋,为他提供理财投资处事。
入禀状透露,于文凤与周星驰在2002年签署合约,于文凤接受周星驰的财政参谋,周星驰每月付她2万元参谋费,该用度曾加至5.9万元,其后又调低至3.5万元。除参谋费外,周星驰也口头理睬会将投资所得除税后利润的一成给于作为佣金,于文凤透露,周星驰在2007年5月起一向有付她佣金,直至2010年1月,她合共收取了近2万万元。她与周星驰的参谋合约至客岁9月中止。
于文凤称靠人脉引荐相助
于文凤还指出,2004年楼市低迷,她得知花旗银行规划拍卖普乐道天比高地段,便提议周星驰竞投,周星驰采用她的提议,最后以3.2亿元投得,于文凤又靠她在社接壤人脉,邀得菱电成长有限公司董事胡亮明相助,否则周星驰连一个月的成长用度也付不起。于文凤一向花精心力在项目上,2007年5月在地段上建成四间独立屋,个中两间别离由周星驰及菱电全部,另两间在2009年出售,于文凤并分得约1500万元佣金。
入禀状指,菱电近期出售他们名下的独立屋,出价8亿元,于文凤以为周星驰名下的独立屋起码也有平等代价,并以为她可分取一成代价,即约八万万元作佣金,而周亦承诺。但至客岁七月,周透过胡亮明奉告于,周想分期付出该笔佣金,周规划先分三年每年付于一万万元,余数在第四年物业出售后才付,但于没有采取。
曾发起分期付款遭拒
于文凤以为,周星驰及公司尚欠她佣金8000万元,她曾发起采纳分期付款的方法来送还,但遭到周星驰的拒绝。两边曾在本年2月谋面商榷佣金变乱,周星驰赞成付出佣金,并于3月先付出了1000万元,但要求于文凤不能控诉他,然而从此周星驰便再也没有继承付款,于文凤于是入禀法院催讨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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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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