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近日,有网友晒出一张四川某影院的票根,表示“自己要看《毒战》,工作人员却给了《厨子戏子痞子》的票根,这算不算偷票房?”事件曝光后,《厨子戏子痞子》片方表示经调查证明,影片发行和宣传方未有“偷票房”行为,而是该影院为获取私利,故意出售废票偷漏瞒报票房收入。


  国内影院“偷票房”事件已非新闻,早在2010年底,国家广电总局就曾公开表示将出台严厉措施打击偷、漏、挪、瞒报票房。但每到多部电影上映抢占档期时,“偷票房”仍旧“抢镜”。业内人士分析,由于不同电影的分账比例不同,每部电影票房分配给发行方、制片方和影院的比例有差异,个别影院靠“偷票房”多拿票房收入已成行业潜规则。尤其在二三线城市,偷、漏、挪、瞒报票房的事件大规模存在。


  针对近日再次抬头的“偷票房”行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在拟定电影行业规范化的相关制度,将更严格控制、治理影院“偷票房”行为,为电影终端市场与发行方之间除合同制约外的违法行为再加一道“锁”。据悉,目前该制度已进入具体内容制定和审批阶段。业内期望针对“偷票房”影院设立更严格的处罚制度,如一旦出现违规并查实即停业90天;违规影院投资商两年内不批准新影院开业;院线领导下课人员记入黑名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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