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 2011年11月10日,苏越被控诈骗5746万余元,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后苏越不服提起上诉。


  2012年5月31日,北京市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该案发回重审。


  2012年10月12日,北京市二中院重审后,改判苏越15年。重审判决后,苏越服判。但公诉机关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认为量刑过轻就重审结果提起了抗诉。


  法院重审后,一笔86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未被认定,判决继续追缴苏越的违法所得,也由原来的2843万元减为1900余万元。


  与原一审判决相比,重审判决不仅将苏越的刑期改为15年,且原审判决中的两个附加刑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除了由“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减到了罚金3万元,原来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也被改判取消。


  取消“剥权”无疑对于苏越今后在狱中继续音乐创作是好消息,不会导致其出版署名权等受影响。


  安雯态度得知高院受理抗诉情绪再度失控


  苏越的爱人安雯于3月1日发微博称,“去年10月29日就知道检方提起抗诉了,但刚得知北京市高院接受了抗诉,准备再次开庭。”这个消息让安雯的情绪再度失控。


  她写道:“很绝望!今天开始将停止所有演艺工作!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救苏越替他赎罪还债!”

【重要声明】:新安热线刊载此文仅为提供更多信息方便网民阅读目的,并不代表新安热线同意文章的说法或描述,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系我们。

  • 安徽
  • 合肥
  • 国内
  • 国际
  • 体育
  • 军事
  • 科技
  • 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