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屌丝”恶心得了谁?
一个“屌丝”,各自表述。冯导看见自贱,那它就是自贱;屌丝们看见自嘲,那它就是自嘲。果真用意丰富,就会各取所需,谁也碍不着谁。
从字面理解,“屌丝”一词的确寒碜。但语言自有其生命力,用的多了,用的人不同了,用的方式变了,字面那点意思马上就会被拐跑。没人能左右词语的演变和意义,说不定哪天“冯小刚”就演变成“炮筒子”的代名词,他自己也没辙吧。
网络时时都在出产新词汇,同一个词汇时时都在变化出新意,同一个意思也会变化感情色彩。这是语言的生命力,也是网络、文化的生命力。语言无外乎约定俗成,“约定”在于交流的过程,在文化过程,这个过程有其客观规律。语词的意义争吵不来,炮轰不去,一切都是顺其自然。
惟其如此,看见“屌丝”,自嘲者自嘲,自贱者自贱,但总不至于推己及人,以为语词的用意、色彩全凭乎自己的判断,可以视自嘲者为自贱,那就纯粹是故作恶心状了。当然,自嘲与自贱的用户数量,又或许决定了“屌丝”的通义、感情色彩。如果冯导的理解、意见占了大多数,“屌丝”恐怕就真的寒碜了。
网络报章都在袭用“屌丝”,无非是“屌丝”的新意流行了开来。新意已尽,或者词汇的生命力到头了,它自然就会消失。如若放宽心态,何妨也自嘲一把——天下“屌丝”出我辈,相煎何必太相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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