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网摘 3年前,蚌埠市蚌山区周某在当地某村担任村委会主任时,负责村低保工资的发放,但是周某利用工作便利,伪造资料,为自己家庭办理了低保,骗取低保金12000余元。近日蚌山区法院审结此案,周某被判刑一年,缓刑一年半。
2009年8月,被告人周某在明知其家庭收入及财产不符合享受低保金政策的情况下,采用隐瞒家庭收入及财产,伪造低保调查、评议人员签字的方法,通过低保资格审查。 2009年10月起每月领取低保金,直至2012年3月案发,被告人周某骗取低保金共计12835元。案发后,被告人周某主动退出这笔赃款。法院审理认为,周某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案发后,被告人周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初犯并主动退出全部赃款,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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