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蝶轩侵权案

 


  新安热线网摘  12月4日上午8点半,广东中山市食品总公司状告合肥采蝶轩食品公司一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第十八法庭准时开庭。广东中山市食品总公司认为合肥采蝶轩侵犯其商标权,要求索赔1500万元。而合肥采蝶轩食品也不甘示弱,更是聘请了韩寒代理律师陶鑫良等名律师为其辩护。合肥采蝶轩认为认为双方的商标存在明显的不同,不存在商标侵权现象。

 

  4日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十八法庭挤满了前来旁听的记者,因为今天在这里将要开庭审理知名品牌采蝶轩涉嫌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一案,而把合肥采蝶轩告上法庭的就是千里迢迢来合肥维权的广东中山市食品总公司。

 

  广东省中山市食品总公司 索要1500万侵权赔偿

 

  广东中山食品总公司认为早在1981年该公司成立时,受中国传统爱情故事“梁祝”——“彩蝶双飞,欣喜人间”的启发,创立了采蝶轩文字的商标,于1998年成功注册。有效期到2009年,之后核准续展,有效期至2019年,后来在2005年分别对蝴蝶图形、采蝶轩文字、CAIDIEXUAN CAKE3个商标进行了注册。中山食品总公司的代理律师说,采蝶轩三个字是1992年的时候邀请中山市书法家协会的黄衍增先生亲自设计的美术字体,并且使用至今。中山食品总公司发现合肥采蝶轩食品公司在店面、食品的外包装和宣传广告上均使用采蝶轩的文字及图,侵犯其8件注册商标。于是,一纸诉状,将合肥采蝶轩食品公司告上了法庭,并且要求赔偿1500万元。

 

  合肥采蝶轩代理律师称广东省中山市食品总公司 企图不劳而获

 

  为了积极应诉,合肥采蝶轩食品公司则聘请了强大的律师团队,三位律师分别为著名知识产权律师、曾替韩寒代理知识产权案的陶鑫良,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娟娟和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孙舒维。

 

  三位律师作为合肥采蝶轩食品公司旗下的三个公司(安徽采蝶轩蛋糕集团、合肥采蝶轩企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巴莉甜甜食品公司)的代理律师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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